第212章:命运的刀_阴婚鬼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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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章:命运的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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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12章:命运的刀

  话说到这里,傻子都能明白,我和乐儿究竟谁能继续做解忧公主,全凭库尔班一句话。

  “额……”库尔班两难的皱着眉头,本就狰狞的脸上拧的五官难辨。

  最终他的视线从乐儿恍惚呆滞的表情,移挪到她葱白光洁的手臂上,“北冥兄台说的有理,库尔班尊重大巫的遗命。燕京不需要一个痴傻的公主,就算乐儿的身体里流淌着燕京王的血,她也不能再为燕京国争取来更多的和平与利益。除非她能在解忧公主和公子高的大婚前恢复神智,否则我不会改变决定。”

  两国联姻本就是政治上的交锋,站在这样的立场上,库尔班没有选择的余地。

  阿莱还想要说些什么,被库尔班瞪了眼只好闭嘴,眼睛里却是心疼解忧,和不甘心。

  秦玉郎推开阿莱,冷笑:“对,乐儿已经没资格做公主了,就算她神志清醒也不能再嫁给别人。这个世界上,只剩下我能理解她包容她,而乐儿也只能属于我一人。”

  我无法去体会秦玉郎这些话中的真正含义,北冥鲲不动声色的将我带出房间。

  “你知道乐儿为何会疯吗?”

  “因为送亲的队伍在秦岭遭遇泥石流,不幸摔坏了脑子。”

  “非也,这失魂症是摔不出来的,只能被吓出来。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,被吓掉了魂儿。”

  “莫非乐儿与送亲队失散之后,还遭遇了什么?”

  我心里猛地一紧,几分钟前才稍稍松懈下来的心脏又提到了嗓子眼。

  北冥鲲凑近我,用只有我们才能听见的细小声音说道:“乐儿被秦玉郎带回竹屋的时候是一丝不挂的,听说是被玉郎从一伙抢到手里救回来的。我不确定玉郎究竟有没有和乐儿发生过什么,但她手上的朱砂印记,从初次见到便没有的……”

  北冥鲲点到为止的话语在我心中激起了千层巨浪!

  如此说来,乐儿的清白早就被那伙强盗……

  午时,赢湛下朝赶到驿站。

  一进门,他就发现驿站里的气氛不对劲。

  库尔班不知赢湛知道我的真实身份,极力掩饰着,希望能在饭桌上将赢湛灌醉,使劲的往他杯子里倒酒。

  赢湛清冷的眼神一撇,就叫库尔班识相的缩回举着酒壶的手。

  院子里,乐儿已经忘记了上午的发生的事情,或许说她根本就不知道上午曾经发生过什么。

  痴傻了也好,那些黑色的记忆便不会留在脑中反复折磨。

  赢湛听见乐儿无忧无虑的笑声,眉目中透出一抹淡淡的狐疑,向院子里看去。

  库尔班想要阻止,已鞭长莫及,乐儿还是先看见了赢湛。

  素来生人勿进,尤其害怕的男人的乐儿在看见赢湛那张得天独厚,帅的无人能敌的面孔后,居然如被她扑住的蝴蝶,笑盈盈的翩翩向膳堂里跑进来。

  但乐儿跑到赢湛跟前就不敢再动了,她歪着脑袋,似乎正在极力回忆关于赢湛和她自己的一切。

  想了半天,却还是只会嗤嗤的笑。

  不能否认的是,乐儿即使神志不清,也没有影响到她脸上纯洁无暇的表情,应该说就是因为脑袋里空空如也,她才能露出不占凡尘的微笑。

  “抱歉,我现在就带她离开。”秦玉郎十分忌惮,拽住乐儿的手便往外拖,“乐儿,跟我走。”

  他对于赢湛似乎总免不了表现出一丝惧怕和敬畏,气质和地位上的天壤之别让秦玉郎自惭形遂。

  “婉美人,身体康健。”就在秦玉郎快要踏出屋子时,赢湛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,仿佛只是自言自语。

  但如清峻如刀削斧凿的脸孔上,溢出的不易被人的察觉的暖意还是被我敏锐的捕捉到。

  秦玉郎的脚步顿了顿,若有似无的点了一下头,便拉着乐儿走开了。

  只是,我们当时都没有发现,乐儿看似没有交点的眼神中,似乎一直是冲着赢湛在微笑的。

  “你们找到真正的解忧公主了?”

  赢湛轻描淡写的一句话,让库尔班刚喝进去的酒水喷了一桌。

  “咳咳咳,怎么可能?!”库尔班忙用袖子擦嘴,徒劳的想要掩饰,“她只是公主的一个朋友。”

  赢湛冷峻的勾唇,带着不怒自威的镇定,“本王只认定这个女人是解忧公主。”

  他在包庇我,给库尔班施压。

  我心中有些触动,深吸了一口空气,不争气的被感动了。

  “陪本王出去踏青。”

  阳春三月,正是踏青的好时节,一说到踏青我满脑子想的就只有野餐了。

  在这个朝代待的时间久了,我体内的吃货基因都差点灭绝了。

  经历了多少个九死一生,也是应该搓一顿好的压压惊,慰劳一下自己。

  当即便让人准备了些烤肉、美酒和蔬果装箱上路,赢湛今天没有骑马,而是驾了一辆豪华的马车,估计早就打算好了要带我出去玩。

  他们这种皇亲国戚公子哥的马车,一般来说都是大规格的,车厢里做六个人那是绰绰有余。

  若全是女子,坐八个人也不显拥挤。

  我和赢湛登上马车,才发现车厢里已经不请自来的坐了四个人。

  秦玉郎,乐儿,北冥鲲,绯虞各怀心思的对我们腼腆一笑,明显是想要蹭吃、蹭车、蹭玩。

  “乐儿觉得马车漂亮,很想坐坐看……可以吗?”

  恋爱让女人变得盲目,也让男人变的有勇气,记忆里,秦玉郎似乎是第一次敢这样对赢湛提出要求。

  北冥鲲也坐在车内,学这乐儿眨巴大眼睛装无辜,“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,驸马爷不介意带着我们这群‘解忧公主’的好朋友出去游览一圈吧。”

  绯虞也在一旁附和道:“就是,驸马爷有容乃大,不会那么小气。”

  赢湛冷着脸,算是默许了。

  马儿四蹄翻飞,踩着刚冒出土壤的新芽,翻山越岭,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处猎场。

  冬去春来,万物复苏,正是动物们繁衍后代的时刻。

  两只兔子躲在一堆灌木后交尾,被绯虞看瞧个正着。

  她红着脸去看北冥鲲,后者舒服的大字型躺在嫩绿的踩地上,压根没察觉到她含情脉脉的视线。

  我真替绯虞感到害臊,别过脸,对上赢湛那双深邃的星眸,我的脸颊也蓦然染上两朵红云。

  身后,库尔班和阿莱组成的后勤部队,不放心的也跟来了。

  我和乐儿,这对真假公主同时出场,让他们捏了一把冷汗。

  找了一处幽静的大树下,赢湛与我背靠大树,席地而坐。

  我将从北冥带来的宝石悉数倒在草地上,供赢湛挑选。

  “找到能用的没?”

  “都是上等的宝石,价值连城,却都不适合承载阴气。”

  “好吧,那我只好当做我的陪嫁收起来了。”

  我悻悻的捡起宝石,收进袋子里。

  赢湛发现我脖子上挂着的那枚荷包,骨节分明的手指触摸到荷包里的硬物。

  “里面装的是什么?”

  “一个破碎的珊瑚镯子。”

  “回去的路上,再给你买一只新的。”

  我摇摇头,留着红珊瑚镯子只是一个念想,能和赢湛在一起,已经没有穿越时空的必要了。

  赢湛清峻的眉梢轻挑,手指稍稍用力,就将荷包从我的脖子上取了下来。

  “坏掉的东西就扔掉!”说罢,他就随手将荷包扔了出去。

  “喂,你怎么——嗯?!”

  我刚要炸毛,就被赢湛修长的手臂毫无预兆的圈入怀里,印下一吻。

  这一吻轻柔的好似蜻蜓点水,浓郁的又好似八二年的拉菲,我的思绪被他带动宛若天上的风筝,摇摇荡荡,起伏不定。

  他无限美好的唇温柔的摩挲着我的唇瓣,沙哑呢喃,意有所指,:“什么都不用担心,你的手,本王不会松开。”

  我的心暖了又暖,“恩。”

  “你最好祈祷那个女人永远都不要清醒。”赢湛极其认真的说着。

  “可万一?”

  “没有万一。”他的嘴角微翘,带着嗜血的寂寞,“因为,在万一来临之前,本王会送她归西。”

  我们都陷入了彼此的情绪中,丝毫没有发现身边无端端冒出了一个人。

  乐儿不会说话,瞪着澄澈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我们,似乎在问:你们两个在说什么悄悄话。

  心虚之下,我赶紧逃出赢湛的臂弯。

  “没什么,我们只是随便俩聊天。”

  我忙不迭的解释着,乐儿还是一副天真浪漫,无忧无虑表情,对着赢湛会心而笑。

  “兔、兔……”

  方才在草丛中打野完毕的兔子情侣,一蹦一跳窜了出来,引起乐儿的注意。

  “乐儿,别跑远了。”

  秦玉郎虽说得了自由之身,一旦进宫皇室的氛围里,仍旧会不由自主的把自己当成下人的角色。

  此刻,正在和阿莱一起料理一只剥皮羊腿,架在火腿上炙烤。

  “哦!”乐儿应了一声,继续追着兔子跑。

  我嘘了一口气,无力的靠在树上。

  赢湛端起一杯酒,浅抿一口,干净修长的手指将我贴在嘴角的一缕碎发拨到耳后。

  他的这个动作不由让我想到大巫临终前,用手指推动我的嘴角的回忆。

  是啊,无论遭遇什么,我都会笑着面对。

  “哎呀!啊!”不远处的灌木丛里,传来乐儿的尖叫。

  我和赢湛蹙眉对视,一同跑过去看。

  原来,乐儿是被不小心落进了猎人挖的陷阱里,是一张一触即发的大网,专门用来捕获野猪,梅花鹿之类的大型猎物。

  乐儿被包裹在结实的大网里,悬在离地一米多高的树杈上,吓得尖叫连连,花容失色。

  “乐儿别怕,我这就割开绳子。”秦玉郎手里正巧拿着劈羊腿骨的大砍刀。

  锋利的刀面上残留着碎肉和羊血,他刚靠近,乐儿就更加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,叫得秦玉郎生生又退了回来。

  一脸尴尬的问:“谁还有刀嘛?小一点的。”

  库尔班拍拍腰间那把砍头如切菜的大刀表示爱莫能助,北冥鲲没有使用兵器的习惯,而赢湛选择无视。

  最后,秦玉郎的视线钉在我腰间别着的那把血霁上。

  说来也巧,血霁原本就是解忧公主的命刀,从出生之日便与她性命相连。

  我刚拿出血霁,乐儿的哭叫声便戛然而止。

  抽提着盯着我的一举一动,在我就开绳子的时候,居然还带着复杂的神情窃窃的用食指摸了一下血霁镶满宝石的刀柄。

  这把与她命运相连的命刀,似乎真的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。

  有那么一瞬,我看见乐儿茫然的眸子里仿佛渐渐凝聚出了一个焦点。

  可当她收回手,眼神就又变得涣散了。

  我情不自禁的后退半步,心里七上八下的,将血霁牢牢收进怀里。

  而乐儿触摸过血霁之后,就像是沾染了罂粟的瘾君子,急不可耐的再度向我伸出手讨要,口中还不断咿咿呀呀的,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说出清晰的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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